【招标单位】是方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68号2楼
【目标名称】数据网络关键设备采购案
【新增日期】 115年08 月19 日
【目标分類】网络设备
【是否提供电子领标】 是
【是否提供电子投标】 否
【招标狀态】第一次公开招标评选(准用最有利标)
【是否公开阅览】否
【联络人(或单位)】行政部 / 高韵涵 小姐
【电话】(02) 2657-6688 # 528
【传真】(02) 2657-6728
【投标期限】至 115年 09月 18 日 17 时止
【资格初审期间】115 年09月 21 日 ~ 115 年09 月 22日
【公开评选日期】115 年 09月 29日 (周二,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POC日期】:二周(购方书面通知次日起14个日历天内开始办理)
【议价日期】时间、方式、地点将另行通知。
【领件地点】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 68 号 2 楼。
【评选地点】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68号2楼(101会议室)。
【公开取得文件领取方式及处所】携带公司大小章亲自向本公司行政部联络人索取或Email索取。
【公开取得文件售价及付款方式】免费。
【收受投标文件方式及地点】以挂号邮递、快递或专人送达本公司行政部。
【投标文字】中文。
【履约地点】台北市内湖区阳光街250号(丽源大楼)。
【履约期限】
一、交货期限:决标翌日起90个日历天内交货完毕
二、完工期限:决标翌日起150个日历天内(含安装、设定)。
三、履约期限日为星期例假日、国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时,以次一办公日代之。
【征选方式】
一、资格初审:
(一)进行投标厂商之资格审查(各投标厂商不须派员到场)。
(二)资格初审合格之厂商始得参加简报评选;未合格者,将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依投标文件上之联络方式通知。
二、公开简报评选:邀请资格初审合格之厂商,依通知时间进行现场或视讯「服务建议书」重点项目简 报;再针对「服务建议书」及「简报答询状况」,进行综合评选。
三、概念验证(POC,Proof of Concept):本案经评选完成后,依优胜序位通知第一序位最优厂商办理 POC验证。第一序位最优厂商应于接获购方书面通知次日起14个日历天内开始办理 POC 验证,验证期间为2 周;实际验证开始日期得由购方与厂商协商确认。
四、议价:评选委员评分作业完成后,购方将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评选合格厂商 (有列入排序者) 之评分序位及出席议价方式、日期、时间。
【决标方式】报价结果以合于招标文件规定,并在底价以内之最低标价为得标原则。
【投标厂商重点资格限制摘要】
一、须依法登记执业或开业,并在台湾需具备下列任一项技术支持能力及授权证明:
(一)由原厂针对本案投标厂商,提供原厂设备经销授权(含原厂技术支持承诺)之证明文件正本。
(二)投标厂商应检附至少二名预定投入本案之工程人员及至少一名后续维运人员名册,并提供该人员具备设备原厂技术认证之证明文件(需提供其证照复印件及公司在职证明)
(三)不得委由中国厂商(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政府机构及其资助团体或组织、法人及其可实质控制之关系企业等)开发程序,且开发团队不得有中国大陆籍或持有中国大陆居住证之人员。
(四)须具备在台湾有三年内大型骨干建置予电信营运商或政府相关单位或透过 经销商销售至上述单位之实绩经验。(需列举具体新台币3000万(含) 以上项目两件(含)以上之案例,且需提出合约复印件以兹证明,若经查证有伪照不实之处将立即取销资格)。
二、非拒绝往来户及最近三年内无退票纪录。
三、余规定详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