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是方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落实个人资料之保护及管理并符合「个人资料保护法(以下简称个资法)」及「个人资料保护法施行细则」之要求,特订定个人资料保护管理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并依据本政策另行订定个人资料保护管理办法。
二、 本公司对个人资料之搜集、处理及利用,必须遵守个人资料保护法之相关规定,基于合法的目的,搜集最少且必要之个人资料,并于必要的范围内处理相关且适当的个人资料。
三、 本公司之个人资料保护相关规定已纳入各项营运业务、契约、内规要求,以符合个人资料保护及企业持续经营之策略与目标。
四、 本公司之个人资料保护规定适用范围涵盖各项作业所涉及客户、厂商与公司之人员、信息、软硬件设备及相关服务。
五、 本公司相关业务之合作伙伴已了解本公司个人资料管理与维护之要求,并于各项合约中明确定义彼此之责任与义务。
六、 本公司对当事人搜集、处理或利用个人资料之范围及類别,以本公司依法向当事人告知者为限;本公司对当事人搜集、处理或利用个人资料之特定目的,以本公司依法向当事人告知者为限。
七、 本公司办理个人资料保护与管理时应遵循相关法令以及本公司相关规范。
八、 本公司个人资料疑似被窃取、泄漏、窜改或其他侵害时,应依相关法令规定以及紧急事件应变流程,尽速处理并防止事故扩大,事后汇整相关信息,作为规划预防及改进措施之依据,以持续改善。
九、 本政策陈报董事长核定公告后实施,修订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