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是方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68号2楼
【目标名称】网络设备采购案
【新增日期】 114 年07 月21 日
【目标分類】网络设备
【是否提供电子领标】 是
【是否提供电子投标】 否
【招标狀态】第一次公告招标
【是否公开阅览】否
【联络人(或单位)】行政部 / 高韵涵 小姐
【电话】(02) 2657-6688 # 528
【传真】(02) 2657-6728
【投标期限】至 114 年 08月 01 日 17 时止
【资格初审期间】114 年 08月 05 日
【议价日期】114年08 月 12日(周二,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领件地点】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 68 号 2 楼。
【公开取得文件领取方式及处所】携带公司大小章亲自向本公司行政部联络人索取或Email索取。
【公开取得文件售价及付款方式】免费。
【收受投标文件方式及地点】以挂号邮递、快递或专人送达本公司行政部。
【投标文字】中文。
【履约地点】台北市内湖区阳光街250号(丽源大楼)。
【履约期限】
(一)交货期限:决标翌日起 75 个日历天内交货完毕。
(二)完工期限:
【决标方式】报价结果以合于招标文件规定,并在底价以内之最低标价为得标原则。
【开标方式】
(一) 本标案就 (a) 资格 + 规格 (b) 价格开标,采「一次投标分段开标」方式进行。
(二) 未通过前一段「资格+ 规格」审标之厂商,不得参加后续「价格标」阶段之开标。
【投标厂商重点资格限制摘要】
(一)须依法登记执业或开业,并在台湾需具备下列任一项技术支持能力及授权证明:
(1)取得原厂最高技术等级认证二张(含)以上。
(2)取得原厂最高技术等级壹张及中阶认证两张。
(3)取得原厂中阶认证三张及由原厂针对本案投标厂商提出原厂连带技术支持及授权之证明文件。
(以上需提供其证照复印件及该员之公司在职证明,且该员应同时为本标案之技术窗口)
3. 需具备在台湾有三年内大型骨干建置予电信营运商或政府相关单位或透过经销商销售至上述单位之实绩经验(须检附实绩合约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需列举具体项目两件(含)以上之案例,且需提出合约复印件以兹证明,若经查证有伪照不实之处将立即取销资格)。
(二) 非拒绝往来户及最近三年内无退票纪录。
(三) 余规定详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