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是方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68号2楼
【目标名称】智能知识系统建置案
【新增日期】 115年10 月28 日
【目标分類】系统建置
【是否提供电子领标】 是
【是否提供电子投标】 否
【招标狀态】第一次公开招标评选(准用最有利标)
【是否公开阅览】否
【联络人(或单位)】行政部 / 高韵涵 小姐
【电话】(02) 2657-6688 # 528
【传真】(02) 2657-6728
【投标期限】至 115年 11月 19日 17 时止
【资格初审期间】115 年11月 20 日 ~ 115 年11 月 23日
【公开评选日期】115 年 11月 26日 (周四,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POC日期】:二周(购方书面通知次日起14个日历天内开始办理)
【议价日期】时间、方式、地点将另行通知。
【领件地点】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 68 号 2 楼。
【评选地点】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68号2楼(101会议室)。
【公开取得文件领取方式及处所】携带公司大小章亲自向本公司行政部联络人索取或Email索取。
【公开取得文件售价及付款方式】免费。
【收受投标文件方式及地点】以挂号邮递、快递或专人送达本公司行政部。
【投标文字】中文。
【履约地点】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68号2楼(是方瑞光办公室)。
【履约期限】
一、第一阶段(软件交付与系统建置):自决标翌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
二、第二阶段(知识库建置与AD整合):自决标翌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
三、第三阶段(系统验收):自决标翌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
【征选方式】
一、资格初审:
(一) 进行投标厂商之资格审查(各投标厂商不须派员到场)。
(二) 资格初审合格之厂商始得参加简报评选;未合格者,将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依投标文件上之联络方式通知。
二、公开简报评选:
邀请资格初审合格之厂商,依通知时间进行现场或视讯「服务建议书」重点项目简 报;简报内容应以服务建议书为主,并应涵盖「系统需求规格书」中所列之所有系统串接架构之规划说明,且须提供完整之系统逻辑架构图,进行综合评选。
三、概念验证(POC,Proof of Concept):
本案经评选完成后,依优胜序位通知第一序位最优厂商办理 POC验证。第一序位最优厂商应于接获购方书面通知次日起14个日历天内开始办理 POC 验证,验证期间为2 周;实际验证开始日期得由购方与厂商协商确认。
四、议价:
概念验证(POC)作业通过合格后,购方将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合格厂商出席开标议价方式、日期、时间。
【决标方式】报价结果以合于招标文件规定,并在底价以内之最低标价为得标原则。
【投标厂商重点资格限制摘要】
一、须依法登记执业或开业,并在台湾须具备下列技术支持能力及授权证明:
(一) 本案之工程人员及后续维运人员,须具备 LLM 或生成式 AI 相关系统建置之实务经验,并提供曾参与之项目证明文件(如合约节录、项目说明或客户推荐函等),或须持有下列任一项 AI 相关技术认证或训练证明:
1.数字发展部数字产业署「AI 产业人才认证指引」所列之认证(如 iPAS AI 应用规划师、资策会生成式 AI 能力认证、资策会运用大语言模型建置对话助理能力评测、TQC+ 人工智能相关认证、台湾人工智能学校 AI 素养级认证或同等认证)。
2.国内大专院校或政府认可机构主办之生成式 AI、LLM 应用及 RAG 系统相关课程结业证书(课程时数须达 20 小时以上)。
(二) 投标厂商至少须配置一名资通安全专业人员,持有数字发展部资通安全署公告「资通安全专业证照清单」所列证照至少一张。
(以上须提供其证照复印件、结业证明及该员之公司在职证明。本案技术窗口得由项目经理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不以资通安全专业人员为限。)
(三)投标厂商于本项目执行及维运期间,应持续维持前述各项认证及证照之有效性;如有失效或撤销情形,应实时办理更正或补正。
(四)投标厂商或其合作之软件原厂须提供下列授权及支持证明:
1.针对本案所提供之 LLM 推论平台、RAG 引擎及相关软件组件之合法授权证明文件。
2.原厂或代理商针对本案投标厂商之技术支持授权证明文件正本。投标厂商为前开软件之开发者或品牌所有人者,得以自行出具之声明书替代之。
(五)不得委由中国厂商(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政府机构及其资助团体或组织、法人及其可实质控制之关系企业等)开发程序,且本案范围内不得使用中国制之 LLM 语言模型或第三方组件。履约人员之管理,依本须知第十八点第(七)款及第(八)款规定办理适任性查核。
(六)以上数据,每张均须加盖公司大、小章,以表示其与正本相符。
二、非拒绝往来户及最近三年内无退票纪录。
三、余规定详招标文件。